陶毅研究組有關摩梭人“走婚”婚姻中男性投入進化生物學機製的研究成果在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發表

摩梭人(也稱納人)是分布在我國西南的少數民族,他們通常居住在包括3-4代母係親屬的母係大家庭中,家庭成員包括外祖母、母親、兄弟姐妹、姐妹的子女及其他母係表親。摩梭人“走婚”婚姻最重要的特征是成年摩梭男性不與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同住,僅在晚上去“走訪”妻子,次日清晨返回自己的母係家庭。在摩梭人傳統習俗中成年男性可以不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但須為其姐妹的子女承擔撫養責任。“走婚”婚姻隻在世界上少數幾個母係農業社會中存在。在“走婚”婚姻中女性與母係親屬共同居住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即在撫養後代時可以得到母係親屬的幫助),而男性為何更趨向於將自己的資源投給與其親緣關係更遠的姐妹的後代則一直是人類行為生態學和進化生物學的一個難題。基於Hamilton的廣義適合性原理,陶毅研究組和倫敦大學學院Ruth Mace研究組提出了一個關於男性為何偏向母係親屬投入的新假說。這一假說認為當家庭內部的資源共有時,與整個家庭的平均親緣關係比與某些個體的親緣關係更重要(或者說當家庭資源被家庭成員共同占有時,任何投入都會被家庭成員平均分配,因此和自己家及妻子家的平均親緣關係才是決定男性向哪一個方向投入的原因)。一個廣義適合性的理論模型分析了男性投入的最優分配與父權的不確定性和共同居住的女性親屬的數量之間的關係。結果表明當一個男性共同居住的姐妹(或其他女性親屬)的數量越多時,他越傾向於將資源投入給自己的母係家庭,而減少對自己妻子的投入。在農作物播種期摩梭人勞動的數據證實摩梭男性更多在自己家的田裏耕作,而較少在妻子家的田裏勞動。理論模型還顯示父權不確定可能是導致男性在整體上比女性付出較少的原因,但不是導致男性偏向母係親屬投入的原因。因此,摩梭人的“走婚”婚姻可以看作是在女性共同撫養後代的條件下最大化男性廣義適合性的婚姻製度。

這一研究結果已發表在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 (Wu et al. (2013) Communal breeding promotes a matrilineal social system where husband and wife live apart, Proc. R. Soc. B 280, 20130010)。文章的共同第一作者:吳佳佳,何巧巧;通信作者:季婷,Ruth M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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